外贸公司需要注意的土耳其骗局

海外骗子针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制度漏洞以及海外的特殊政策,对我国不少企业铺下“坑坑洼洼”,被骗企业就如哑巴吃黄连!臭名昭著的“土耳其骗局”就是这些骗局中典型。 在这种骗术中,骗子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,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,故意拖延时间。根据土耳其海关规定,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,否则货物将被罚没并进行拍卖。不过45天届满后,收货人(买方)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,每次30天,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。此后,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,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。因此,在收货人的配合下,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,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、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。货物列入海关拍卖清单后,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。同时,土耳其还有一条对出口商不利的海关规定:根据规定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,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。很多土耳其的不法企业正是抓住了这两点,采用各种手段拖延时间,导致最后海关拍卖,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,再高价卖出分赃。因此,在与土耳其商人交易中,一要注意掌握转卖或退运的时间,二尽量使用信用证付款较为安全。还有几种常见骗术:骗子伪装成知名买方的代理人,大量收货,混淆买方与中间商,让中国销售方傻傻分不清;或是勾结货代无单放货,货代又未在中国营业注册,无法追偿;又或是利用金融管理落后国家的银行,不按国际规则操作,未经允许就私自放单等。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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